詳解P2P網路借貸?台灣發展現況

P2P借貸雙贏 可降低貸款利率負擔

P2P網路借貸是去除銀行中介利差,可以讓貸款者的利率下降,同時讓投資者的報酬提高,是一種借貸雙贏的運作方式。

尤其是對申請貸款者,P2P貸款的好處非常多,主要是針對可向銀行貸款信用正常者,降低他的貸款利率,至今幾乎找不到資金需求者對P2P網路借貸平台提出批評。延伸閱讀:P2P信用貸款 利息最多省一半

P2P運作方式其實不難懂,舉個例來說,當信用卡動用循環的利息是15%時,銀行還是只付給定存戶1%利息,從中抽走了14%。

透過P2P貸款,貸款利率就可下降到8%,投資報酬也從1%變成8%。這就是借貸雙贏,但投資人必須把違約損失扣除,假設違約損失是3%,投資人就有5%的淨報酬,是銀行定存的5倍。延伸閱讀:P2P直接金融 讓借貸雙贏

究竟這會不會成為未來的趨勢?應該從民眾的需求來觀察。

試想,難道你申請貸款的時候,不希望更低的利率嗎?

試想,你的定存為什麼只有1%?若扣除違約損失後,還有6%報酬,你會堅持一定要放定存嗎?你會堅持一定要支付給銀行家高昂的傭金、還幫他付高昂的營運成本嗎?

有個笑話是這樣說的,「電商平台是給那些沒辦法在實體商店買東西的人用的」,實際上,一般人上網買東西主要是要找最低價吧!至今還有不少人誤解P2P,以為是給無法向銀行貸款者使用的,這基本上是個極大的誤謬,把P2P與窮人銀行搞混了。

全球P2P風起雲湧 首富與頂尖金融人士都積極投入

全球第一家P2P網路借貸平台是2005年在英國上線的ZOPA,之後歐美國家P2P陸續成立,台灣的「鄉民貸」P2P平台則是2016年3月上線運作。

這段時間大部分平台都運作良好,並且有多家公司股票上市,美國的P2P龍頭LendingClub董事會還有前財政部長、前哈佛大學校長桑莫斯,以及摩根士丹利前董事長約翰·麥克(John Mack)這類全球頂尖金融人士。

國際知名創投也拿著大把資金積極投入,而台灣首富郭台銘、亞洲首富李嘉誠也都在投資P2P。

為何大陸P2P問題這麼多?

雖然全球P2P網路借貸絕大部分都運作良好,可中國大陸問題卻層出不窮,許多人看到媒體報導,很容易產生誤解,以為P2P網路借貸是沒有市場需求、沒有前景、邏輯不通的商業模式,這無異指責那些頂尖的金融人士腦袋進了水。

既然認知有了矛盾,那就需要找出真正的問題所在。
本文將深入分析以下問題

1.大陸P2P爆雷倒閉潮發生原因
2.為什中國大陸P2P平台會出問題,歐美幾乎沒發生?
3.中國大陸監管方向為何?
4.台灣的P2P發展會不會走上對岸的老路?
5.如何引導台灣P2P業者避免野蠻成長,能在正軌上運行?

大陸P2P爆雷倒閉潮 實質是對不合規的P2P清盤

2018年6月前後,中國大陸P2P平台爆發倒閉潮、跑路、提現困難、受害者不計其數,被國外媒體形容成「金融難民」,這些人想要串聯進行大規模的集體維權行動,可說鬧的滿城風雨。

大多數報導僅限於現象面,若深入探究原因就會發現,這次倒閉潮就是在「清盤」,清理不合規的P2P平台。

倒閉的原因是中國大陸開始實行監管新規,要求必須「備案」,才能繼續經營,當然備案不是去登記一下就好,P2P平台必須符合條件,才可以備案,條件其實也不嚴苛,例如,不能提供風險保護、不得宣稱保本保息等等。

既然這麼簡單,平台就配合政府規定不就好了?
錯了,他們就是配合不了!

實際上,備案就是個照妖鏡!備案時P2P平台必須將所有資料備足,接受地方主管機關的檢視,如果他原先對外宣稱的風險保護金早就破產了,要怎麼備案?如果他還發了假標來彌補這個洞,等同是詐欺、非法吸金,他又要怎麼備案?只好倒閉落跑,一走了之,所謂金融難民就是這樣製造出來的。

當大潮退去 就知道誰在裸泳

備案就像是對P2P的「金融檢查」,以往P2P僅是借貸之間的媒合角色,並非是金融主管機關監管的範圍,不需要接受金融檢查。

因此即使P2P平台提供風險擔保,也未必違法,主管機關原本政策態度是「讓子彈飛一下」,暫不限制產業運作,透過優勝劣敗的法則,不好的P2P自然會退出市場。可後來他們發現這樣的發展,實際演變成劣幣驅逐良幣。

大陸經過十年發展,政府已經清楚問題所在,也摸索出監管的方向,2016年8月發布了「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」,規定不得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、不得將期限拆分、不得自融、不得線下進行宣傳......

雖然辦法中有處罰的規定,但是地方監管機關未必知道有哪些P2P平台在運作,監理成效有限,因此在2017年底又發出所謂57號文「關於做好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」,明確規定各地應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。

這也是中國大陸自六月開始爆雷倒閉潮發生的主要原因。

可以說,備案就是一次大規模針對P2P平台的「金融檢查」。 股神巴菲特有句名言「當大潮退去,就知道誰在裸泳」,如果一個P2P平台先前就有不合規的行為,且破洞大到難以彌補,突然面對備案形式的金融檢查,當然只有倒閉落跑一途。

一切都是「商業民粹」惹的禍

為什中國大陸P2P平台出問題的這麼多,歐美卻幾乎沒發生?

為什麼一個監管備案,就可清出這麼多不合規的平台?

以業界人士的角度來分析,根結一句話就是「商業民粹」造成的!

如果您想要透過P2P借貸平台賺取比銀行定存來的高的報酬,A平台說風險自負,B平台說他們有風險保護機制,違約可以賠給你。捫心自問,您會選哪個?絕大部分民眾都會選B平台。

當P2P百花齊放的同時,只要有一家平台推出風險保護、違約擔保,就會吸納多數的投資民眾,快速壯大。其他平台如果不跟進,結果就是沒有生意,這就是一種商業民粹、劣幣驅逐良幣、經營環境惡化的過程。

但這根本不是資訊中介的P2P,而是信用中介的「偽P2P」。

前行政院長、也是前金管會主委的陳冲認為,大陸的倒閉潮並非P2P的交易機制失靈,而是參與者本身不符大陸最新規定,換言之,倒閉商絕大部分是「假的」P2P。

香港中文大學金融助理教授胡榮認為,P2P平台的本質是借貸關係的中間人,做的是媒合成交的資訊中介,P2P平台收取手續費用,不會因為雙方的違約而倒閉或跑路,像美國從來沒有發生過這種事。他說,倒掉的P2P平台其實並不是真正的資訊中介,而是通過擔保、期限錯配等形式逾越了信息中介的本分,變成了「信用中介」。

問題根源:搞風險保護引火上身 演變成發假標詐欺

P2P會爆雷倒閉的原因,一是詐騙,二是信用中介。

中國大陸經過統計,以P2P平台名義的詐欺,其實是非常少的。這類詐騙與用銀行名義詐騙、以檢察官名義詐騙,並無二致,不代表P2P的機制有問題。

如果絕大部分P2P平台一開始並非存心欺詐,那又如何演變成爆雷倒閉風潮呢?

歸結整個過程,就在於搶市場→使用商業民粹提供風險擔保→擔保機制失靈→風險保護金破產→因此就發假標或自融從市場吸金來填補→無法通過備案→倒閉落跑。

以往P2P平台為了補風險保護的破洞發假標搞自融,並不會有人知道。 現在需要備案,就是要面對金融檢查,這些在裸泳的平台,就一一現形了。

換言之,他不是一開始就要從事自融等吸金行為,他是採行擔保機制引火上身後,不得不鋌而走險。

如果P2P平台的風險保護機制運作正常,風險備付金遠大於違約損失,備案只是調整經營方向,不再提供風險保護就可以了,完全沒有倒閉落跑的必要。

若存心詐欺,他也不需要經營多年,剛好選擇在六月份集體爆雷。

因此可以說,這次大陸的爆雷潮,都是因為風險保護機制失靈,被迫發假標自融,出現非法吸金的行為,無法通過備案所導致。

「風險保護」即信用中介 變質成「偽P2P」

「風險保護」是包著糖衣的毒藥!

以往非法吸金案的標準配備就是「違約擔保」,只要祭出保證獲利,吸收個幾十億都不是大問題。他抓到民眾想要「規避風險」的心理,因此推出風險保護、擔保機制、違約附買回等說法,很多人就會乖乖掏出錢來,平台就可快速成長。

但風險與報酬是相對的,絕對沒有高報酬零風險這回事!有沒有「報酬您來享,風險他來擔」的事情呢?以往這大多是非法吸金集團的口號,實際上是不可能做到的。

所謂風險保護,通常是向借款人收取風險保護金,例如,每個貸款人收1%,這樣當總體違約率在1%以下時,違約都可以賠付。

風險保護機制必須基於大數法則,也就是數量要大,違約率才不容易波動。 其次,還必須考量總體經濟變化這類系統性風險。

即使很大的P2P平台,都很難讓違約率穩定在一個數值,若違約率「平均」是1%,但「實際上」可能是在0%-2%之間波動,但是只要超過1%,風險保護金就破產了。

若再加上系統性風險,違約率可能變成4%、5%甚至更高,美國次級房貸房利美、房貸美比全球任一家P2P平台都大不知多少倍,遇上經濟景氣變化,違約率還是急速飆高,終究引爆出全球的金融風暴。

一個P2P平台基於商業民粹推出風險保護,若就美國次級房貸的前車之鑑來看,備付金破產的可能性其實並不低,屆時你要P2P平台拿自己的資本出來賠?這可能性高嗎?他當然想著還是落跑比較划算。

風險保護遭對岸嚴禁 連宣傳都不行

2016年中國大陸制定P2P管理暫行辦法,條文明確禁止「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」,連「變相」的都不行。

2017年底又發布了57號文「對於部分平臺提取風險備付金方面,通知認為風險備付金與P2P的資訊仲介定位不符,應當禁止繼續提取、新增風險備付金,對於存量則需逐步消化、壓縮備付金規模。同時嚴格禁止P2P以此進行宣傳。」

金融難民為什麼會出現,與參與人的基本金融常識息息相關,為什麼要選擇這類平台投資呢?你貪他能賠償您的違約損失,他可能連您的本都拐跑了。

保證買回?P2P平台根本沒錢買 只好跑路

只要平台提供擔保,基本上就是信用中介,應被認定是偽P2P。除了風險保護金之外,還有一種型態叫做保證買回。

保證買回可分為「違約保證買回」,另一種是「期限錯配」的保證買回。

違約保證買回,是當債權違約時,平台承諾將你的債權買回來,一般人很自然認為這就形同保證獲利了。

所謂期限錯配,舉例來說,一個長達十年的借款案,即使報酬率高達8%,但是因為時間實在太長,投資人不容易買單,平台為了搶市場,就將10年期限改成1年期,一年到期後平台「保證買回」。平台的算盤是,他根本不需要準備錢買回,到時候再發行一個新標,換下一個人來接手就可以了。

期限錯配要不出錯,前提是投資人絕對不能少於前一年的投資人,才可以順利換手了事,這就像是龐氏騙局,後面加入的人,一定要大於先前加入者。

但問題來了,誰幫平台保證一年後一定有人接手,市場買氣說變就變,當沒人接手時,平台又沒有錢買回,就會出現投資人領不到錢的狀況,最終還是落跑了事。

債權轉讓未違規 但不得證券化、期限錯配

57號文說明「關於債權轉讓有關問題。對於債權轉讓是否合規,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。為解決流動性問題,在出借人之間進行的低頻次債權轉讓,應認定為合規」,至於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、證券化資產、信託資產、基金份額等形式、或將項目拆分期限錯配的債權轉讓行為則應該認定為違規。

也就是說,債權轉讓是否違規,要視個案認定,如果只是次數少,是解決投資人需要用錢時的流動性問題,那就合規。

但大陸的P2P經常將投資案包裝成理財商品,三個月為期、半年為期,強調投入多少錢,可拿回多少本息,就屬於高頻次,期限錯配的違規行為。如果將多筆債權資產打包,以證券化形式運作,當然也是不行的。

偽P2P正在埋雷 台灣正在野蠻發展

反觀台灣的P2P發展呢?

哪些P2P網路借貸平台至今仍謹守信用中介的角色分際?哪些平台已經變質成為信用中介?並且開始仿效對岸違規的P2P平台設立風險保護、期限錯配、保證買回的機制?這是值得外界觀察的。

以業者的角度來觀察,台灣現在就是走在「野蠻發展」的道路上。

甚至可說,台灣正是「偽P2P發展的溫床」,那些「偽P2P」已經在台灣社會埋下地雷,若任由這種不合宜的運作方式持續發展,等於把地雷越養越大,未來一旦引爆,也會形成大量的金融難民。

政府應立即排雷 將P2P資金導入銀行信託

要避免台灣P2P走上對岸埋雷→養雷→爆雷的過程,政府現在就必須排雷。排雷最有效的方法是將P2P的資金導入銀行信託,未來即使發生爆雷的情況,平台也沒辦法將資金捲走,所有投資人的錢都還是在銀行信託帳戶中。

承作P2P信託有銀行認為沒有賺頭,也有銀行認為有些規範的過於模糊,不知如何承做。但為了避免台灣也出現金融難民,不論如何,政府對於銀行所遇到的障礙,有義務盡速協助解決。

其次,既然已經有中國大陸的前車之鑑,對岸也摸索出監管的方向,政府也應該積極參考,訂出台灣的政策方向。既然已經知道P2P逾越分際做信用中介,是P2P亂源的元兇,金管會也曾經明確界定P2P網路借貸平台不該做信用中介,對於台灣變質成為信用中介的P2P平台,政府應該提出相應的對策,不該任其野蠻發展。

至於台灣是否應比照對岸也採取P2P備案制度,或是直接立法監管,都是可廣納各方意見討論後決定。雖說監管可能限制創新,但若政府完全視而不見,讓劣幣驅逐良幣,任由「偽P2P」孳生蔓延,卻完全沒有任何因應作為,最終爆雷後要必須承擔偽P2P的罵名,相信謹守資訊中介角色的P2P業者未必會排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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